十字架與作基督門徒


十字架與作基督門徒

章伯斯

  有一種使人「作基督門徒」的方法,並不是我們的主所認可的。那就是用一種有損於福音尊嚴的方法過度的催迫人與神和好。所作的哀懇不外是:主耶穌為我們作了如是之多,我們豈不應當出於感激的心為祂作一些嗎?

  這種出於憐憫主耶穌的心來為人與神拉上關係的方法,從未為我們的主所承認。它沒有把罪放在其當放的地位上,也沒有把福音放在其當放的地位上。我們的主從未催逼任何人無條件地跟隨祂:祂也不希望人只是出於情緒上一時的衝動來跟隨祂。祂從不哀懇、祂從不誘捕;祂把作門徒這一條路弄得非常狹窄,並且指出某些事情是那些跟隨祂的人所必須放棄的。

  今日有一種趨勢,就是把主的要求沖淡。主耶穌所說的是難行的,這些事只有向那些決心作主門徒的人才變為容易。我們的主無論何時講論到「作門徒」,祂總是在前面加上一個「若」字,而從不用那加強語氣的「你必須」這樣的語句。作門徒是附帶有選擇的自由的。

  我們的主從不要我們一時衝動,為情感所控制,不知自己在做什麼的那一種糊裏糊塗的忠順。我們作選擇時,我們的意志必須是在常態之中,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召請一發出,就會喚起一種巨大的熱望,同時也會喚起一種強烈的憤恨;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作新約的傳道人,必須時常呼籲人作意志上的選擇與決定。

  「背十字架」的重要性,今日在跟隨主耶穌的觀念上已完全失落了。「十字架」已被視為美麗而又簡易的事物,而不看作是一種堅決的英勇行為。當你唸如下的經文時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。」當將一切的詩意除掉。當主耶穌說,「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」時,祂心目中不是想到一件喚起英雄氣慨之美麗情緒的事情,而是一件認真而又殘酷的事實,帶有釘死肉體的釘子。

  在二十世紀時代,人們已把十字架用感情主義覆蓋起來。我們能夠靜坐聆聽人傳講主耶穌釘十字架而眼淚汪汪,但是我們很少有人體會我們的主說:「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這句話時所表達的意義。

  那個十字架獨特的屹立著,我們從未奉召要背起基督的十字架。我們所要背的是自己的十字架,這十字架乃是由我們作耶穌基督的門徒這種特別關係而來的東西。它是我們已經捨棄自己權利的明證。我們的主所講的受苦,並不是人為良心、為自覺有罪而感到難過的那一種苦;人們會為良心的緣故而受苦,但他們對耶穌基督可能毫無所知,對於祂更無忠順可言。不論人是不是基督徒,都可能會為良心的緣故而受苦。

  我們的十字架,是由遵行神旨意而來的痛苦。這一種表現在今日已經逐漸消失了;我們說,成聖之後,一切都是歡愉了。保羅的一生全是歡愉嗎?「作門徒」意即「我們與主的得失認同」,而且我們要「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」。只有當我們向基督認同,我們才能開始了解我們的十字架是什麼意義。

  我們必須將馬太福音第十章16-39節,再讀一遍,因為我們極容易以為是主耶穌擔當一切苦痛,而我們則得著一切福氣。不錯,我們的確是得著福氣,但我們決不可忘記生命的酒,是由壓榨的葡萄釀成的。跟從耶穌包含生命受壓榨,正如神定意在基督身上所作的一樣。如果我們所尋求的是得著人的合理待遇,你就會立即將自己用繃帶綁起來,屈服於自憐和沮喪的情緒之中。不要追求別人對你公道,但絕不停止施行公道;而且,絕不容任何事情破壞你在耶穌基督裏與別人的關係。「你們要……愛……像我愛你們一樣。」

  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4-39節,主耶穌告訴門徒,說他們不但在私人生活上會遭遇敵對,而且也會遭政權的反對,他們會受逼迫,有人甚至會被釘十字架。不要說:「那只是指當日的情形。」你若矢志忠於耶穌基督,你就會發現世界對你無情的排斥,而不是同情。

  當我們的主說到門徒所要背的十字架時,祂沒有說他們若背起來,就會使他們成為聖潔。祂說:背十字架是為祂的緣故,而不是為他們的緣故。祂也說:他們會像眾先知一樣受苦,那是因為他們傳講由神來的信息。今日的趨勢是,「要過聖潔的生活,但別提它;別作見證;別承認你忠於主耶穌,你就平安無事。」

  人不會因過聖潔生活而受逼迫。人是因承認主耶穌而招致逼迫。今日有人作了許多社會服務工作,而不肯在其中為主耶穌作見證。你若在社會服務中承認主,你就會發現主耶穌所提到的排斥,有人會對你說:「不要把宗教帶進來,不要提你的老套。」

  人類的某些需要是不能單用慈善工作和憐憫來滿足的,而必須聖靈藉著人的見證才能滿足。因此就使那些只從事服務的人,向為主作見證的人產生排斥心理。有人敢於在這裏為他的主背十字架,便喚起了別人對他的憤怒。

  捨己和棄絕自己,今日人們仍然說它們本身是好的,但是我們的主從未用過任何像這樣的虛飾,祂對準耶穌捨己本身為目的的錯誤予以迎頭一擊。祂曾論到捨己和棄絕自己是痛苦的事,是付代價的、是受損傷的。「捨己」一詞的意義今日已經成了放棄事物;而主耶穌所說的捨己,乃是否認我們對自己的權利,將一切託辭掃除淨盡,惟以耶穌為主。

  有的人混亂不清,作了無謂的棄絕自己;除非以耶穌基督為目標,否則棄絕便毫無益處。捨己的泉源,必須是我們個人對主所湧流出來的愛。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;除了我們能得人歸耶穌基督以外,生活上其他所有的興趣都與我們無關。棄絕的最大泉源,乃是對主耶穌的熱愛「為我」。

摘自:率領眾子進榮耀 
(Bring Sons unto glory-Oswald Chambers)

附件一:《作門徒與十字架》──潘霍華
附件二:《各各他的十字架》──賓路易師母

【編註】:背十字架不是門徒的目標,主要的目標是藉捨棄自己,跟隨基督,進入永生的道路,結果是平安、自由與喜樂。(太十六24-26)──見附件二。


附件一:《作門徒與十字架》──潘霍華

 

作門徒與十字架

潘霍華

  神的兒子披上了我們的肉體,祂背起了十字架,祂擔當了我們的罪,因此而使我們得到救贖。同樣,跟從祂的人也要擔負重擔,這正是作基督徒的意思。由於基督藉著忍受苦難而保持與父的交通,所以祂的跟從者也要藉忍受苦難而保持與基督的交通。我們當然能擺脫那放在我們身上的重擔,不過若是這樣,我們就會發現我們所擔負的擔子變得更加沉重──因為那是自我選擇的軛──那個軛就是我自己。然而耶穌呼籲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丟下他們自己的軛,而背負祂的軛──因為祂的軛是容易的,祂的擔子是輕省的。基督的軛和擔子就是祂的十字架,在十字架旗幟下進行並非可憐與絕望,乃是靈魂的平安與更新,這是最高的喜樂。若是那樣,我們就不必在自定的律法與重擔下行走了,卻是行在祂的軛下,祂知道我們,並且和我們一起在軛下行走。在祂的軛下,我們確實知道祂接近我們,和我們有交通。當門徒舉起十字架的時候,所發現的就是祂。(太十一28-30)

  「作門徒不限於你所能了解的──這必須超越一切的了解。你若投身於你所不了解的深水裏,我就能幫助你了解,正如我自己一樣。困惑是真正的了解。不知所往乃是真知識。我的了解超越你的了解。因此亞伯拉罕離開父親,不知道要往那裏去。他信靠我的知識,不介意他自己的知識,所以就走上了正路,到達了路程的終點。看哪!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。你自己不能找著,所以你必須當自己是瞎的,讓我來帶領你。所以指示你當行的路的,不是你自己,不是別人,不是其他受造之物,乃是我用我的話和靈教導你。這不是你選擇的工作,不是你所想出來的苦,這條路乃是完全與你所選擇所想像的相反──那是你必須走的路。我為此而宣召你,並使你在其中作我的門徒。如果你那樣做,悅納的時候就到了,你的主也來了。」(路德語)


附件二:《各各他的十字架》──賓路易師母

 

附件二

各各他的十字架

賓路易師母

  「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」,是加略給予墮落罪人的信息,也是罪人從罪捆綁之下得蒙拯救的秘訣。一切受浸歸入基督的人,乃是受浸歸入祂的死,藉著「浸歸入死」,和祂一同埋葬,原是叫人像基督從死裏復活一樣。人能仰望祂的十字架,並且在人的以往和現在中間有一個墳墓,像極大的深淵一樣,將二者隔開,這樣就可以使我們與復活的基督一舉一動同有新生的樣式了。

  自然,這必須他們實際並密切的聯於主的死才可以,如果僅僅在頭腦裏贊成,就絕不能聯於祂的復活;他們必須藉著聖靈,與那位釘十字架的主有實際的聯合,好使他們有分於祂死的形狀。

  如果有了這樣的聯合,他們就能證實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也知道他們已經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了;如此他們就不再在罪的捆綁之下作罪的奴僕了,因為那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,而得稱義了。罪再不能作他們的主,因為罪對他們的轄制已成過去。

  在羅馬書第六章我們很清楚的看見十字架分開的能力。從罪的捆綁裏得蒙拯救的工作,在加略已經完成了;因此使徒呼籲羅馬的信徒,要在信心堅決的行動裏,進入基督死的功效。他們己經與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,並且在祂的死裏,已經與他們舊有的生命割絕了。「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」,他們必須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確確實實的向罪死了,並且在祂裏面向神活著。